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卧底记者目击真假警察抓嫖后分赃

  核心提示  
  
  记者卧底跟随的假警察把抓嫖罚款的70%上缴给他的上线——一名真警察,但这只是冰山一角。记者调查发现,仅在同一刑警队里假警察就不止一伙儿,而刑警队的门口却挂着保定市十佳责任区刑警队的奖状。在暴利的驱使下,一家消防器材经销店卖起了假警服,轻易买到警服、警号的假警察们把嫖客带到刑警队里“办案”,使嫖客更加相信真的“栽了”。
  
  七成上缴侦查员

  11月7日,星期一,这一天是张强上缴最近一段时间罚款的日子。张强称,他的固定“上线”是北市区东关刑警队刑警于晓健,在东关刑警队门口的公示栏里,就在该刑警队队长刘永宏的照片正下方,记者找到了于晓健的照片。早上9点左右记者跟随张强一伙来到东关刑警队,此时于晓健并不在单位,张强给他打了个电话,告诉他自己已经到了,让他回来算账,把罚款交给他。
  
  10几分钟后,于晓健打电话通知张强,自己已经到了二楼。随即记者与张强道别一楼的“同行”,上了2楼。还是那间审讯过陈西的民警宿舍,于晓健背朝门坐在椅子上,张强把记者介绍给他,握手后于晓健很快对记者消除了戒心并与张强进入了正题。记者留意到,二人共算了三笔账,张强也三次向于晓健上缴了总计3000多元。其中包括以前抓获的重庆陈某等人的罚款。

假警察抓嫖时亮出警官证

  
  于晓健把3000多元钱叠好放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,寒暄了几句后离开了民警宿舍。随后张强告诉记者,他抓嫖所获罚款和于晓健三七开,张强得三,于晓健得七。
   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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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假警察询问嫖客


  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假警察向真警察上缴嫖款


  11月7日,记者隐蔽拍摄到刑警于晓健收到假警察交来的抓嫖款


 
  假警察不止一伙

  11月7日早上,张强在等候于晓健的过程中,和记者来到了东关刑警队一楼东侧的一间办公室里。开门的是一个30岁左右的小伙子,一见是张强赶紧热情地把他和记者请进屋,坐定后张强把记者以其小弟的身份介绍给了开门的小伙子,但事后张强告诉记者,他也不知道对方到底叫什么名字,只知道他和屋内的另一个中年男子是另一伙“帮忙的”,他们一般不打听“同行”的真实姓名。
  
  攀谈间记者仔细打量了这个“帮忙的”,身高在1.75米左右,身着睡衣睡裤,肤白偏瘦,瓜子脸。他告诉记者,前一天晚上抓了一个“老嫖”,很晚才完事,然后就睡在这间屋子里的床上,早上起来还没有洗脸呢。
  
  张强和小伙子看起来很熟悉,并对对方很尊重,他们谈论的内容一直没有离开过抓“老嫖”、罚款、交钱等话题。不一会儿记者加入了他们的谈话,很快小伙子对记者没有了戒心,记者试图打听这伙“帮忙的”最近的生意情况,小伙子毫不忌讳地说:“10月31日到11月4日,5天时间我抓了15个‘老嫖’。”得意之余他又感叹,这两天的“生意”不景气。
  
  在与张强等人共处的几天里,记者反复出入东关刑警队数次,记者也曾在此碰见了另外一伙“帮忙的”把嫖客带进刑警队关进一楼的铁栅栏里,为首的是个20出头的年轻人,身高在1.70米左右,开了一辆没有牌照的银灰色面包车。但张强告诉记者东关刑警队内到底有几伙“帮忙的”他也不知道,由于他们一般不打听“同行”的姓名,只知道都是“帮忙的”就行了。
  
  专人“监督”假警察

  在亲历了几次抓嫖过程后,记者留意到一个细节,从被抓的陈西、卓韦到赵前进,无论什么时候,只要有嫖客被带进刑警队,在“审讯”过程中,总有一个留着小平头的男子要进来看看问问,记录被抓者的姓名和最后的罚款金额。有时甚至深夜已经入睡,也要爬起来,穿着内衣来记录。而每次张强带人进来的时候也都趁人不备偷偷塞给他50元钱。记者注意到,大家都叫他“权贺(音)”,而记者在一楼的公示栏里并没有找到权贺的照片和资料,他到底是何许人呢?
  
  张强的一席话让记者茅塞顿开,权贺是刑警队队长的“心腹”,并不是警察,队长把他找来住在刑警队里,让他记录这些“帮忙的”每天抓嫖的数量以及罚款的金额,目的是防止那些“帮忙的”“切钱”。而每次张强给权贺的50元钱,是想买通他不要到队长那儿“胡说”,适当照顾照顾。
  
  尽管有专人负责记录抓嫖的人数和罚款的数额,张强还是能够轻松地“切钱”。在抓获陈西的时候,陈西身上的700元现金被张强扣了,对权贺说只罚了500元;在抓获赵前进时,张强也拿走了他钱包里的1000多元现金,这些权贺都不知道,而陈西和赵前进也“哑巴吃黄连”,不敢提起。
  
  分配链里藏贿赂

  从假警察抓嫖到向真警察上缴罚款,整个过程都是围绕一个“钱”字展开的。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最初掏钱的是被抓的“老嫖”,最后获利的是与之有关的各方,只是利益分配多少的问题。记者也总结出了这样一条资金流向链:老嫖身上带的现金和能够交纳得出的罚款,通过假警察这道中间环节,分别分配给了真警察、负责记录的权贺、被假警察抓获后又放掉的卖淫女以及跟班的小兄弟。在这过程中,假警察获利30%的罚款和“老嫖”身上的现金;真警察获利70%的罚款;权贺获得50元的好处费;小姐获得100元的劳务费,小跟班获得100-400元不等。另外如果遇到“老嫖”交纳罚款后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的话,那么假警察则会“慷慨解囊”,数量的多少将视情况而定。
  
  两年抓嫖八百多  
  
  那么到底有多少老嫖被抓,真假警察分别从中获利多少呢?记者了解到,张强是从2003年8月开始正式摇身变为假警察的,并开始大肆抓嫖罚款。张强告诉记者,在已经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,自己已经记不清到底抓过多少老嫖,罚了多少款,上缴给真警察多少钱。“有时候一天忙得脚打后脑勺,刚关进去一个,马上接到电话,又有一个上钩的,最多一天抓了10来个。也有不好的时候,夏天最热和冬天最冷的时候,客人很少,一两天抓不了一个。不管怎么样,这两年多我亲自抓了 800个左右,平均一天抓一个还多。至于给真警察上缴多少,由于并不是每个老嫖都能够罚出5000元,所以每年至少50万吧。”

  张强的跟班小力是从2004年10月份开始跟随张强的,他告诉记者,在过去的13个月时间里,他跟随张强抓过的老嫖有三四百人,平均一天抓一个多。跟班的小光是张强新收的小弟,才“入行”10几天,他也表示平均一天一个没问题。尽管记者无从证实张强等人所说真实与否,按从记者在短短24小时内就有三次抓嫖经历来看,东关刑警队的“生意兴隆”便可见一斑了。

  牢记警务“九不要”

  “虽然我们是假警察,但我们要时刻以真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”这是张强教导跟班的小力和小光时经常强调的一句话。张强等人从来不喝酒、不吸烟、不赌博、不说脏话、不打骂嫖客。
  
  在被抓的嫖客眼中,张强一伙是真警察,但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,他们称自己是“帮忙的”。其实他们既不是真警察也不是警方请来的联防队员,因为联防队员是拿工资的,可他们从来没拿过;另外联防队员是没有执法权的,可他们却每天都穿着假警服、拿着假警官证在自己开设的发廊里抓嫖“执法”。
  
  为了让记者相信张强是假警察,他特意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记者看,记者看到二者上面是同一个人的照片,但姓名却不一样。张强说,身份证是真的,警官证是假的,是在刚刚“入行”时花钱在街边找了个办假证的人做的。记者注意到张强的警官证里插着几张小卡片,上面是保定市公安局发的“九要九不要”等规章制度。张强说,卡片是真的,是从刑警队办公室里拿的,为了看起来更像真警察就一起插在警官证里,一来给“老嫖”做做样子,二来时刻提醒自己,要像真警察一样要求自己。而警服、警号、手铐是在一家报警器材经销部里买的,都是假的。

  抓嫖没有休息日

  “我们比真警察还忙,他们有休息日,我们一天也没有。”张强这样形容自己的工作。他每天就在发廊附近等候大鱼上钩。张强带领跟班的小力、小光从早上发廊营业开始,就进入了“工作”状态。小光负责开车,贴了黑膜的汽车就停在离发廊不远的停车场,外面根本看不清车内发生什么。小力是一个很沉得住气的人,在等候鱼上钩的时间里,他坐在车里看小说或看着车外发呆。张强一般不穿警服,但警官证从不离身,另外他还带着两部电话随时接收发廊内部传出的“好消息”。一有情况,小力和小光在一分钟之内穿好警服,拿上手铐展开行动。
  
  抓嫖过程中,为了做到以假乱真,张强等人会让没有出台的小姐蹲在地上,把出台的小姐也戴上手铐。在得到罚款放走嫖客之前,会详细打听对方要走哪条路,一但经过自己的小发廊,嫖客就可能发现和他一起被抓的卖淫女还在发廊里而产生怀疑。于是张强就电话通知发廊卖淫女,先关门一个小时,等安全了再开门迎客。
  
  在24小时之内,记者经历的三次抓嫖过程中,其中有两次被抓的是同一个叫小红的卖淫女,一来二去记者也算是她的“熟人”了。一次闲谈时,她告诉记者,她在张强这儿已经干了快一年了,她是三人中干得时间最长的,也是被抓次数最多的一个,平均一个月被抓20多次,每次都能够稳稳当当地得到100元钱。小红知道张强一伙是假警察,也知道里面的猫腻,但她从不向外人提起,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也犯法。为了配合张强,她在被抓现行以后从来不吭声,怕言多语失,引起老嫖的怀疑。
  
  熟客能买假警服

  为了给记者置办一套像样的“行头”,张强把记者带到了北市区中华小区附近的一家名为“伟安防盗交通报警器材经销部”的店面。
  
  女老板从壁橱里挑出了一套与记者身材相符的警服让记者试穿。记者注意到,壁橱的拉门十分隐蔽,表面上看很难辨认,而壁橱里整齐地摆着10几套崭新的警服。在试穿的过程中,女老板的母亲问记者:“你是新来的?你也是干这一行的?”记者点了点头说了声:“我是新来的小弟,刚刚入行。”就赶紧试穿警服去了。
  
  随后,女老板又从内室里拿出警徽、警号和警用衬衫交给了张强,一计算全套290元。张强给了她300元,说不用找了,又不是一次两次了,随后拿上警服带领记者离去。张强告诉记者,尽管他们都知道私自卖警服是违法的,但巨大的利润驱使他们铤而走险。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,一整套警服进价在80元左右,卖出价在300元左右,利润率在200%以上。张强还略显炫耀地告诉记者,他和这家卖警服的经销部很熟,他已经在此买过七八套了,这家经销部的警服很全,大小型号的都有,夏装冬装都有。“一般人来买,人家根本不卖,怕你弄出事,只有一些像我这样的‘帮忙’的来买人家才肯卖。”

  为了证实张强的说法,在大约半个小时后,记者的另一位同事走进该经销部,说要买一套警服。结果可想而知,女老板不但没卖,还“苦口婆心”地劝告记者的同事,冒充警察是犯法的,别干这行。
  
  从商店出来,记者想弄清楚,干这行的人都是怎样入行的呢?他们又有怎样的人生经历?本报明天将继续予以关注。
  
  一个北京小伙在河北保定嫖娼蹊跷被抓,交纳罚款后没有得到警方出具的任何凭证,记者得到了他的原始笔录发现疑点重重。记者亲赴保定调查,以小跟班身份卧底数天,目击生死“无间道”,全程隐蔽拍摄了保定市假警察张强、跟班小力、小光一伙在自己开设的小发廊里24小时内三次抓获嫖客陈西、卓韦、赵前进(均为化名)三人,到保定市北市区东关刑警队里审讯、罚款、放人的全过程,为读者揭开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秘密。
  
  从"尿泡饭"看公权异化的恶果

  培根在1597年就说过:“世间的一切苦难之中,最大的苦难无过于枉法。”对于被抓现行的嫖客来说,他们担心的是此事对于个人事业、婚姻、名声的影响;而我更担忧的是,公权异化给社会带来的灾难。
  
  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吕卓,曾将公安部门在吃“皇粮”(财政拨款)、“杂粮”(收费和赞助)之外吃罚款(大多是对卖淫嫖娼的罚款),形象比喻为吃“尿泡饭”。吕厅长说,“尿泡饭”吃得公安一身骚,从近年发生的“处女卖淫案”、“夫妻看黄碟案”来看,现在已经远远不是“一身骚”的形象问题,而是公权异化对社会的危害。
  
  警察是纳税人掏钱雇来保护公民的公职人员,他们所使用的权力是公民让渡出来的公权。对于公权,首先要有严格的限制,法无授权即禁止,也就是说,所有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;二是执行时要公开透明,宜于监督,你花的是纳税人的钱,纳税人有权知道你在干什么,干得怎么样。
  
  离开限制和监督,公权就有可能异化,真假警察抓嫖分赃,就是最好的说明。在保定,少数的几个真警察,一度成功地实施并完成了公权(警察权)的寻租;假警察们也成功地分享到部分公权及其既得利益,并实现了盗匪这一角色的巧妙异化;而那些经受不住色欲诱惑的人作为此种公权寻租的直接受害群体,则无法避免地跌入公民保护的底线之下。
  
  权力与法律一样,注定要为大部分人所用,而不是为哪个人服务的。一但权力沦为某些人的工具,就将立刻失去公平和正义的依托,旋即变得狰狞和可怕起来。权力异化成某些人的血腥和暴力,成为一些人得之而为己所用的工具,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悲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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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Tuesday, November 22, 2005 10:38 PM by grie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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