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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国税务点滴
一、个人收入税的征税对象:
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主要征税对象是”税务居民”。作为一个税务居民,在世界各地的入息都要向加拿大报税。“税务居民”,不同于“移民”,或“公民“,它的定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:
1、日常居住地点;
2、与加拿大或外地的居住关系(Residential Ties);
3、逗留加拿大时间的长短。“税务居民”包括在外地居住但与加拿大有居住关系的人士。
另外,一个与加拿大没有“居住关系”的人,但却在一年内在加拿大居住183天或以上,也会被当作“税务居民”,而应向加拿大报税。
二、报税的手续和时限:
个人税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纳税人必须在第二年的4月30日前向税务局递交税表,以税务局收到日期或邮局盖印为准。加拿大执行的是”自动申报“( Self-assessed ) 报税制度,纳税人有责任向税务局申报所有收入,并自行计算税款。纳税人有责任保留财务及税务资料六年,以备税务局随时要求审查。迟交税表的罚款为未交税款之5%。迟交税表每满一个月,罚款再加1%,直至最高的17%为止。
三: 应课税收入:
应课税收入分为四类: 薪酬收入、生意收入、投资收入和资产增值。应课税收入的范围很广,如:薪酬收入〔包括佣金、顾客支付的小费、津贴等〕,自雇收入,奢老福利金、政府及私人机构退休金、失业保险福利收入、国内外利息和股票股息收入、资产增值收入、租金收入、RRSP 提款、生意收入、讲学金、学术研究基金及助学金等。而资产性质收益如出售股票或出租物业净收益,则只有50%为应课税收入。任何海外收入也包括在应课税收入之内.
四: 税率
2004年联邦税率如下:

2004年 BC省基本个人税率
$1 - $32,476 6.05%
$32,477- $64,954 9.15%
$64,955 - $74,575 11.7%
$74,576 - $90,555 13.7%
$90,555以上 14.7%
联邦加BC省的综合税率对照

五、 扣税项目和免税项目:
1、扣税项目 (Tax Deduction): 是指可以从课税收入中扣除的金额,以减低纳税人的净收入和应课税收入,然后计算应缴税款。扣税项目包括:
* RPP供款
* RRSP供款
* 工会或专业资格会费
* 托儿服务费用, 一般由低收入配偶申报 (最高额度为赚取收入的三分之二, 七岁或以下每年不超过$7,000, 超过七岁而十五以下每年不超过$4,000).
* 搬迁费用 (40km以上, 加国境内),
* 投资开支 (Carrying Charges, 如贷款利息, 投资顾问费用等)
* 雇员开支等。
2、减税项目 (Tax Credit):一般只能以最低的税率计算来减低纳税人的应缴税款。
免税项目包括:
* 2004年联邦个人减税额 $8,012, BC省$8,523, 新移民须根据移民后的日子来计算减税额。
* 配偶减税额: 联邦最高$6,803元,若配偶收入高于$7,484元,则得不到联邦配偶减税额。BC省最高$7,298元,若配偶收入高于$8,028元,则得不到BC省配偶减税额。
* CPP 供款减税额,
* EI 供款减税额,
* 残障减税额,
* 学费减税额: 支付$100以上学费予专上学院,大学或政府核准的职业训练中心。
* 教育减税额:在政府核准教育机构修读全日制课程,额度每月$400(F/T),$120(P/T)。
* 医疗开支减税额:超过净收入3%的医疗开支部分,包括:医生、牙医诊症费、配方药费、私人保健计划保险金、眼镜、假牙、义肢、助听器等。
* 慈善捐款减税额 (不超过净收入的20%)
* 国家或省捐献减税额。
以上各项都可以获得联邦政府减税16%及BC省减税6.05%
另外,加拿大税制中还有几项退税项目:
* GST退税,
* BC省PST退税,
家庭”净收入“愈低,所获的退税愈多。
六、新移民税务问题:
从入境那天起成为”税务居民“,申报入境后的全球收入。第一年报税时,须要填报入境的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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